我国应坚持国内自主开发和国外引进相结合的原则,稳步推进我国低阶煤提质加工技术发展。一方面,积极扶持国内煤炭技术企业进行积极创新,在某些领域达到或者超过国际 水平。另一方面,适度引进能够真正给我国煤炭行业带来效率提升的跨国公司。
  由于我国低阶煤提质加工利用还处在起步阶段,为了加快提升煤炭转换效率,仅靠国内煤炭技术企业自主开发是不够的,还需要适度引进国外 煤炭技术企业,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发展和提升国内煤炭技术水平。
  面对越来越多的企业准备进入我国市场,需要提高准入门槛,建议优先引进 、成本低、较为成熟的技术路线。同时,对引进的工艺技术提出必要的规范和约束,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率以及节能方面等多个指标制定相应参照标准。如:吨产品耗水量、二氧化碳排放量要达到目前国内平均水平的70%等。
  我国煤炭及其相关产业的技术企业只有全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打造自主知识产权,才能突破发达国家及跨国公司的技术垄断,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进而发展煤炭烘干机市场。
  在起步阶段可积极稳妥推进工艺简单、技术风险较小的非蒸发脱水和成型提质技术;在此基础上,逐步推进资金和技术密集型的热解提质加工技术,生产半焦、煤焦油和焦炉煤气等用途广泛的多种产品。同时推进与其产品应用相关的煤化工技术发展,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为了提高企业参与研发的积极性,建议在政策方面能给予支持。建议国家将煤炭技术企业的科研开发纳入国家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规划并重点扶持,给予低阶煤提质研发补贴支持。参照国际经验,按照煤炭技术企业销售收入的20%至30%进行补贴,同时,允许企业按销售收入的10%至20%提取研发费用。在低阶煤提质技术研发和应用阶段,实施所得税、消费税和增值税减免等措施。如,提质技术应用之后5年内免除所得税、消费税和增值税,第6年~第9年减半征收,第10年以后按国家规定税率的全额缴纳。